|
各国实施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现在他们在采取保护措施方面不约而同的呈现一种现象,那就是各国政府在保护陆地资源方面,显然比保护领海方面要熟练的多!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全球最被广泛接受的环境条约,所有的国家都签署承认这一条约,除了美国、索马里、伊拉克、梵蒂冈以及安道尔共和国。2004年,191个条约成员国签署协议,承诺与会国政府共同努力,保证在2010年左右对全球至少10%的生态保护区域进行有效的保护。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保护监测中心(UNEP-WCMC)于近期发布了《保护区年度报告:2007年全球环保进程总览》。这份报告书主要是基于全球受保护地区的数据而撰写的,它显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所作的保护工作远落后于最初所定下的目标。
“在达到全球10%的生态保护区得到合法保护的目标过程中,陆地保护所获的进展远比海洋地区要好,海洋地区所得到的保护仍然十分不足。”查理·贝桑松(Charles Besancon)说道,他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保护监测中心生态保护区项目的总负责人。“从数据上看,大约有12·2%的陆地区域处在合法的保护之下,而只有5·9%的领海,以及不到1%的公海受到这种待遇。”
大约有一半的参与国(45%)达到了保护10%生态保护区的要求,但是只有14%的国家能成功地达到生物多样性公约所设定的关于领海区域的保护目标。
“当我们仔细来分析每个国家和生物保护区的保护水平,很显然如果想在规定的日期达到目标,许多政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去完成。”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高级保护专家尼尔·伯吉斯(Neil Burgess)博士评价道,“北非、中东、南亚和大洋洲部分国家在陆地保护这一块没有达成目标,而很多亚洲、非洲和太平洋国家保护的领海区域还不足2%。”
建立生态保护区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减少森林砍伐(20%的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是由森林砍伐引起的),以及保证人类用水供应并且维持鱼类的产量。UNEP-WCMC的报告估测生态保护区的碳储量大约占全球的15%,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戈登·谢菲尔德(Gordon Shepherd),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全球和区域政策制定人这样说:“由于没有履行建立生态保护区的承诺,有些政府已经将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置于岌岌可危的境地,比如在制订气候应对条例、对营养物和废弃物进行管理、洪水控制、海岸线保护,以及食物、淡水、燃料、药品、建筑用料、肥沃的土壤以及可供呼吸的空气的供应保证方面,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