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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霞与白鹭齐飞,秀水共蓝天一色”,这是不久前到惠州调研的一位外地领导看到惠州的湖光山色即兴吟咏的两句诗。惠州山清水秀、群鸟争飞的优美生态环境总能引起外地人的赞赏。我市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环境质量一直保持良好。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市环保局如绿色卫士,为保护惠州青山绿水而努力,该局近日荣获2007年度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几年来,市环保局结合做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记者了解到,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市环保局负责的7项指标中,城市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节能减排指标等6项达到A类要求。
“从2003年至2007年,我市环保部门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741个,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而否决的项目超过10%。”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环保准入关,杜绝高能耗、重污染、低产出、低效益项目落户惠州。
与此同时,市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工业污染达标排放。对445家重污染企业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并全面启动视频在线监控。通过开展重污染企业环境排查专项行动,2003年以来关闭取缔“十五小”和污染严重企业104家。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市环保局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和噪声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去年以来,市环保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市区饮食业环境污染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为了从源头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市环保局对新建项目环保审批程序进行了适当调整,并要求位于居民住宅楼下的项目,必须取得楼上居民签字同意才能审批;对已建项目实行年审制,对群众投诉严重或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企业,一律不予年审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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