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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4日至18日,国家环保总局总量办副主任赵华林同志一行到我省就“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佛山、东莞和深圳市的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产业结构调整及关停企业情况、非电力企业脱硫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等,并与省环保局进行了深入座谈和热烈交流。
调研组对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赵华林同志在座谈会上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切实把污染减排当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具有“认识早、起步早、见效早”的特点。各地紧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产业结构等情况,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污染减排对策和措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如:全省实行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给予补助;佛山市对企业建设脱硫设施给予补助;东莞市水泥行业的全面清退;深圳市建立污染减排管理信息系统等,有很多有益的经验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和借鉴。赵司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污染减排战略意义的认识,要树立正确的“减排观”,要“淡化基数、算清增量、核实减量”,要坚持把“四个是否”作为检验污染减排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一是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是否转变;
二是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
三是环境监管能力是否得到加强;
四是环境保护是否真正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调研组希望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光荣感,要坚持不懈地把污染减排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当作人民群众赋予的历史使命抓好抓实,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而努力奋斗。
李清局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思路。他指出,污染减排工作必须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要切实把污染减排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手段,从源头上、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是要与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珠江综合整治工程和治污保洁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程,污染减排工作必须与两大工程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
三是要与环境质量改善相结合。污染减排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必须要把污染减排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相结合;
四是要与强化环境监管相结合。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在政府、推动在环保部门、关键在企业,污染减排必须与环境执法、与企业排污行为监督管理相结合;
五是要与提升环境部门管理能力相结合。污染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强大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污染减排,充实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机构和人员,切实提高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能力。结合我省污染减排的具体情况,李局长强调要切实做好“八个加强”:
一是要加强五年计划的制定。污染减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同时考虑存量削减和新量控制。要进一步摸清底子,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我省已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预测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制定了污染减排五年计划,明确年度减排目标、主要任务、环保工程和对策措施;
二是要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是污染减排的重要方面。我省将要求各地如实报送地方新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以及时动态监测和调度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瞒报和谎报将在总量考核中作扣分处理;
三是要加强总量考核。我省已初步拟定总量考核办法,对未完成总量目标和任务的地区,环保考核作不及格处理,实行污染减排考核“一票否决”;
四是要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我省将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国控、省控重点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的组织方式、资金来源、技术规范等要求,确保2008年前建设完成国控重点源在线监控体系,2010年前建设完成省控在线监控体系;
五是要加强相应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制定。近年来,我省已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政策文件,起动了地方环境标准的修订工作,拟出台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文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将对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给予补助;
六是要加强污染减排基础工作建设。我省各地目前普遍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污染物排放动态台帐不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不完善等情况,在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
七是要加强分类指导、分区控制。珠三角地区是我省经济社会发达地区,也是污染减排的重点地区,承担着我省污染减排的重点任务。为完成全省污染减排目标,今后几年全省要新建污水处理能力680万吨/日,其中有500万吨/日在珠三角地区。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珠江综合整治方案已明确,到2010年珠三角万人以上镇必须建成污水处理厂;
八是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减排工作的督查督办。为保证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各重点污染企业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认识保持一致,省环保局将在下月中旬举办污染减排培训班,对各地环保部门、统计人员和重点污染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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