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粤污普办〔2008〕37号
转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
手册》和生活源普查表填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更好地指导各地进行生活源普查报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现把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和生活源普查表填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污普办〔2008〕14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学习,尽快掌握使用方法,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普查办和省普查办反映。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翟原 020-85516473)
主题词:环保 污染 普查 通知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2日印发